我于2011年4月30日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约定为,房屋交付使用360日内,开发商办理产权备案登记,产权备案登记后一年内,买受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然而开发商至今未办理产权备案登记,咨询办理时间说2013年肯定不可能。原因是其中一部分房屋未按设计备案图纸施工(即两户变一户),验收是开发商采用蒙骗手段,将一户暂时改为两户,但业主不愿意要两个房产证。小区共四栋楼,其它三栋产权备案已经办理完毕。我是否可以追究产权证延期办理的责任。另外合同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用户可以按原价退房,开放商只赔付房价1%的赔偿是否属于霸王或无效条款。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