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主张单位支付08年到12年休息人加班费,没证据!(公司提供的薪资表,考勤记录等都是假证)追加07年到09年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司也提供假合同来证明有签过合同)已过时效,仲裁也是这样判的!由于我的疏忽把加班费和补偿金算在一起了,最后仲裁裁决申请人没反证据证明单位提供假证据!补偿金也没有得到,现在是否还可以得到补偿金,仲裁是否还会受理!我证据虽然不是很多,但公司提供的一系列证据都是假证,可仲裁根本就没质证!急急急。三天内就过人民法院起诉时间了!谢谢各位帮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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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起诉到法院维权,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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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证据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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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