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年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在新乡底薪960元,干了8天不适应劳动环境(签定劳动合同时,本人曾被同学骗去搞传销,精神被受打击,因此只想快点解脱,但单位变相收取劳动者压金,而且工作服也是自己交压金领的,在岗时劳动每天9小时,每周休息一天,调休,而且本人现在身体也较累,工资形式是效益制,看了合同违约金也是很不可接受的,五年,会有壹万伍仟元违约金,太压抑,太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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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接触合同,要回全部押金
追问:这种情形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属不属于无郊合同,用人单位若不解除合约且不退还压金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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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