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在河南某市买的房子,付全款,2012年交房但没入住,房产证开发商尚未办理(预计今年6月办)现在杭州工作,打算卖掉老家的房子,(1)这种情况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税吗?在该房的购买合同中有一条款说:更改户名并非直系亲属的只需交5000元的费用即可。(2)请问该条款是否合理,与个税有冲突吗?(3)现在没有房产证可以与买受方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吗?如果可以签,需要到公证部门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房产纠纷
2013-03-18 08:58: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
11772
二手房交易税费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13435
进行二手房交易需承担哪些税费
5306
二手房税费评估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350
购买二手房可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过户 0
购买二手房可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产权纠纷的官方具体规定有哪些
房屋产权纠纷 0
房屋产权纠纷的官方具体规定有哪些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房产证办理 0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文件
二手房过户 0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文件
政府征地果树补偿不合理的怎么办
征地补偿 10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办
房屋产权 1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