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去年9月份做的痔疮手术,出院后严格按照医生的嘱托修养护理,但总觉得不怎么舒服,后来去医院复查,可能医生也觉得有点问题,就又在上药的地方(不是正规手术室,给所有人上药的地方)给她又剪了几下,也没有打针什么的,直接就叫我妈回来了,我妈回来后脸都白了,虚汗直冒,后来自己去镇上的医院打了针后才好一点,又继续休养,继续上药,慢慢恢复,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是不怎么舒服,又去医院复查了几次,每次都说没什么,后来再去医院,又动了刀子,也是随随便便在换药的地方,后来又是这样,半年内,除了那个大手术外,另外复查的时候一共动了三次小手术,现在去复查,别人又说有肛瘘、囊肿,又要住院动手术,手术费自付,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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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病历,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扫描到我信箱里,帮您看一下,如果没有,建议立即复制并加盖医院印章,对有关所有病历医疗实物进行封存,做证据保全,及时起诉之后作相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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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鉴定,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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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若构成医疗事故,则直接按照医疗事故条例赔偿,若不构成医疗事故,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过错责任,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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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