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日企工作15年,一直从事电气管理工作岗位,现工公合并(三个工厂合成一个厂),人员多了,所以企业调我去从事机修管理工作,由于本对机修不是很了解,所以本人不想去,由于本人是持电工证上岗的,请问,单位这样调动是否符合劳动法,我不去,是否违反劳动法。如果单位强行调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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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克扣工资和工作内容,否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有关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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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岗位与原岗位有较大变化的,可以予以拒绝。如因此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即一年工龄可获两个月本人工资赔偿。最高可要求24个月本人工资赔偿。需要详细了解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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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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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