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初创业的时候就是他借的钱创办的,但是说的很清楚是借的,不过因为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借给你,所以当时就答应说是分他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他说公司盈利第一时间就要把他的钱还给他,这样的话其实是不算投资,后来没几个月他看公司没什么生意,又要退出公司,让出股权,要把他的钱还给他,然后我们就把他钱给他了,但是给了他工程总监的职位做了,因为起初的时候公司法人也是他,如今钱也拿回去了,也没踢他走,现在看公司有前景了居然要分3分之1的股份,说:不管你们怎么样,我就是要三分之一,不给不行,当初这公司就是我拿钱才开的起来的。。。。
他现在一直住在公司里,他也不走法律途径,因为关系在这呢,也是相处很多年了,报警也影响声誉,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