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7年将单位分的集资房以权利转让的形式卖给了一个外单位的人,现因居住需要我想收回此房,若诉讼的话,我能要回此房吗

民事相关
2013-03-15 12:28:2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所说的单位集资房性质不明,是商品房还是限制产权房的集资房,若是商品房集资而且你也付清了房款,可按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处理,该合同转让有效,你无法收回此房。若是限制产权房屋,你属无权处分行为,一般情况下,产权无法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但依照最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你也无法单方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2050
单位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民法典 747
单位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单位集资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民法典 687
单位集资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要与房屋一并抵押吗
民法典 661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要与房屋一并抵押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