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九四十岁的壮年(对方打人者),因为他家做房子,没有换地给他家,跟我60多岁的妈妈吵架,就打了我妈妈,住院花了1800元,报案鉴定后只赔款到600元。去年的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今年初三我哥回家,在马路上碰到对方,对方就说:你回来就好,我要找你(因为我哥参与去年的鉴定赔款事件),就抓着我哥衣服,踢了一脚,我哥就往家里方向走(因为明天就是我爸70岁生日,不想跟对方打),到家里厨房门口,对方还跟了进来,又抓着我哥衣服,就这样打起来了,我哥用石头砸了对方一下,对方头上出血,住院花了6000元出院了。在打架的时候我爸70岁的老人的手受伤(鉴定可以赔款200元),对方还打了我7岁的儿子头上3拳(已经鉴定轻微伤丙级可以赔款800元之内),现在派出所正在解决中,已经给了对方2000元。谢谢律师给点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