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被人用瓦片砸在头上成脑震荡(应该是轻微伤,有故意情节,依照相关条例可以拘留五至十天),现在肇事者百般抵赖并且告知证人不要出来作证,据派出所告知证人的确不肯出来作证。依照现有情况,没有证据说明有故意成分,只能拘留或罚款,照派出所的意思多数是罚款。
我丈夫为此特地跑到证人那里去了解事件情况,然后将交谈内容通过手机记录了下来,证人不知道我丈夫在录音。在录音中证人一五一十的描述了事情发生时的情况。在录音中没有具有导向性的内容
我想请教各位律师像这样的录音能作为证据吗?要是不行的话,我让我丈夫去公证处,在公正人员的面前与证人通电话,这时的通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