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7我前妻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官的调解下我和我前妻协议离婚,儿子由我前妻抚养,抚养费我前妻费自行担当。离婚到现在我都没有见到我儿子,2011年5月12日我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受理这件案件,6月22日开庭,开院时,法官告诉我,我会输,当时我想和我前妻调解,可我前妻不和我调解,不让我探视孩子(据说这个孩子已经被她卖掉了,由于我前妻不同意调解,法院当时没有判决。过几天我自己到法院撤诉。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很想我儿子,我可以再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