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为公司干活期间从高处摔下来受严重伤害,一期治疗是由公司出资医疗的,花了大概10万多点钱,到没有生命危险后,公司对后期治疗就拖拖拉拉,部分医疗费用还是我们自己出的。 当时由于事情紧急,而且伤势严重(极有可能有生命危险),我们没有注意到工伤鉴定之类的,就一心想到和公司一起让我父亲脱离生命危险。现在我父亲虽脱离生命危险了,但是由于身体主骨多处骨折、不能干活了,生活虽基本可以自理,但是眼睛受伤,视物错位,还需要人照料。 现在公司不想管后面的后续治疗了,还找借口裁员、问我们索要新农合的报销费用。而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工伤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我们也根本没有报销新农合,他这样纯粹是在找我们的麻烦,欺负我们乡下人。请问我们现在可以找公司索要哪些赔偿?我们应该怎么做?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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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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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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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正规的法律索赔程序是先申请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劳动仲裁、诉讼。建议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过时失效。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委托有经验、诚信负责,收费合理的律师代理维权。本人民商法硕士毕业,司法经验丰富,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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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涉及案情较为复杂,建议可以电话或是带上案件材料当面咨询本律师委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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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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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再索赔。如需帮助,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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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