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朋友同居二年,双方父母及朋友都知道我是他的老婆,只是我们还没有去办证。去年7月他让我跟他一起到广东打工,为了让他精力充沛地上班他没让我做工,只是在家照顾他的一切,也就是全职太太,今年我们想办证,可他却说他打工的钱不算我俩的共同财产,他打工的钱是他个人的钱,并要求我写下证明签字,请问我们现在是公开的的夫妻,他打工,我照顾他,这钱真如他所说不能算我们共同的钱吗?一点也不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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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你們還沒有登記結婚, 所以財產並不是夫妻公有財產。 他要求你寫下証明, 是想確認婚後財個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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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登记的,各人财产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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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办理结婚手续,否则,生活再久也有可能是他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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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