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3月3日与某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买卖定金合同》,我是买房。大体条款是1、该房产交易总额60万元;2、买房支付定金2万元,以确立买卖关系;3、买卖双方于3月20日前至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并委托中介办理过户手续;4、房屋产权性质:其他(此房卖方与开发商已签购房合同,因卖方不具备贷款资格。仅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首付,无房产证。卖方与我仅办理新楼盘房屋合同更名,不牵扯过户);5、买房付款方式:按揭;6、签订《房屋买卖三方合同》时,向居间方一次性支付中介费;7、违约责任:本《买卖定金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认可后,如因可归责于买方事由解除合约者。已付全部定金不予退还,归卖方所有;如因可归责于卖方事由解除合约者,卖方需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定金;同时买卖双方需将违约所得50%支付给居间方作为服务佣金。值得注意的地方:1、第一条房产交易总额60万元,金额是我签完字、按完手印后,居间方填写的。当时我就有异议,之前与中介谈好的是60万元以下。具体数字由我和业主当面商议。居间方口头承诺为我向下谈价格,因出于对房屋中介和业务人员的信任。我没有撕毁《合同》。2、3月4日(我和居间方签合同的第二天),我给居间方打电话说我的心理价位是59.4万元。居间方承诺继续给我压价。3、3月4日至3月10日期间,居间方与卖方沟通价格。因卖方不同意60万的房价,至今卖方未签订之前拟好的《买卖定金合同》。
我的提问:1、3月10日因卖方一直未签订《买卖定金合同》,我认为是价格谈不拢所致。此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我能否向房屋中介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我提出了,结果遭拒绝,我认为很不公平)。
2、中介用我先签字,再填写某些关键性内容的方式。促成合同正常签订,是否合法?
3、3月10日我提出要与卖方通电话,确认《买卖定金合同》是否签订,遭中介拒绝。如果在3月10日15时后,卖方签字。我对60万元的房价不认可,我该怎样维权?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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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介在没有达成买卖房屋合同的前提下是没有理由提取佣金的,更没有理由扣押定金;第二,你先签字然后由中介补签内容的行为,如果你在拿不出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基本就视为你已经给了中介授权,中介补签的内容对你是有约束力的;第三,如果卖方现在签字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话,所有的行为均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本合同合法有效。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能满意你的需要,想进一步咨询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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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先等待下,若卖方不签字就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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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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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1、可以在卖方签字之前要求中介退还2万元;
2、欢迎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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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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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携带合同面谈。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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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