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的朋友各投资50万开了一家家电店,我们的合同他是甲方,在家电领域他是行家,从开始装修开始都是我保管账务支出,开业后,生意不好,每个月有亏损,在第二个月,我把全部的帐和流动资金交给她回到我另外的店《我这边很忙》当我又去那里的时候,他已经把他的老婆儿子叫来经营了,他叫我在对面一个门面又投资开一家,我没有干,他写了一份让我同意他单独可以在对面开店的同意书,叫我签字,我签了。等我再去的时候发现他卖的是我们合作开的店的大部分品牌的电器,我是同意他开店,但是我没有同意他卖我们共同合作的店一样的品牌,而且我发现他把我们的货拿到他开的店里去买,店里的货物加上帐上的钱不足70万,我想到他店里和我们店里去拍手机照,他卖和我们同样的品牌电器我要告他侵犯公司的利益,要求法院判他退我50万投资款,赔我10万损失,行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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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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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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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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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