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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本人于是2012年10月1日与朱某人签订宾馆营业租赁合同,但朱某人并不是房主,而是房主下属的管理人员,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出示相关的委托书,更不是法人代表。请问此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事相关
2013-03-09 20:57: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该合同如果不能得到房东的追认同意,则没有法律效力,建议具体委托律师办理有关合同签订手续
    追问:曾永前律师您好!我想再问一下,就是在当时签订合同 的时候,他答应段时间再出具业主委托书和法人代表的有效证明,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再这样的情况下,他是不是构成诈骗。再就是,您说的要得到房东追认同意,我不是很理解这句话,能否请曾律师具体说明一下,多谢您了!
    解答:就是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可委托律师向房东寄发书面通知,要求房东同意出租,如果不同意,则对方无权出租
  • 属于效力待定,如有授权或被房主追认的,则有效;反之无效。
  • 效力待定。
  • 待定
  • 如果朱某并未得到授权,是无权签订该协议的。如果你有损失,可要求朱某赔偿。
    追问:王钦朋律师您好!我想再问一下,就是在当时签订合同 的时候,他答应短时间内出据业主委托书和法人代表的有效证明,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再这样的情况下,他是不是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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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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