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新加坡一所学校的市场经理,我的职责是发展和联系中国的留学中介,学校会和这些中介签订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让这些留学中介送学生去新加坡读书,学校支付留学中介佣金,同时有些学生直接找到我,或者通过朋友介绍给我学生,于是我让我朋友开了一家公司成为了学校的合法代理(签订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自己找到我得学生,无论通过朋友的还是网上的,我都自己私下为这些学生办理手续(手续一般需要1个月),他们都合法入读了新加坡这个学校,支付学校应该的学费,然后学校支付了朋友公司佣金,总共10人,6人已经毕业,我于2012年4月18日离职,现在学校认为我应该直接把学生直接带回学校,学校可以本不付给我朋友代理公司钱的。各位律师朋友,我想知道这件事情属于不当得利还是诈骗。如果是不当得利,因为我于4月辞职,公司已经对我调查过,有过书名文字说,没收了我个人电脑,是不是到今年的4月18日,学校将失去了一年的诉讼时效。朋友公司的公章一直在我这里保存,现在已经把公司卖给了别人。也已经把公章注销了。支付的佣金总共4万8千人民币谢谢大家 每个学生签过一份证明,上面说承认自己是从我朋友的那家公司过来,由于这些全部保存在学校,所以我只有其中2个人的这张声明

涉外法律
2013-03-08 17:59: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欺诈消费者属于诈骗行为吗
消费者维权 8017
碰瓷是敲诈勒索罪还是诈骗罪
刑事辩护 11785
危险驾驶罪适用于什么法律
危险驾驶罪量刑
危险驾驶罪适用于什么法律
资产负债率多少,银行贷款才会批准
贷款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多少,银行贷款才会批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5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1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7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6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48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54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