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后来认识的女方,由于我没有贷款资格,所以就将购房合同变更为女方了,用女方的名字进行的贷款,我付的首付款,后来领了结婚证,领证后发现俩人性格脾气不和,现要求离婚,请问房子我能要求法院判归我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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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关键看首付款支付的证据。
①如有证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由你首付,可主张房屋产权。
②婚后还贷部分可由获得产权方向另一方补偿。
③房屋增值部分按照还贷部分比例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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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提供您出资的证据,可以起诉确认房产归你所有。。。
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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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提供您出资的证据,可以起诉确认房产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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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提供您出资的证据,可以起诉确认房产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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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提供您出资的证据,可以起诉确认房产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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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法院判给你的,但是需要出具付款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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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属于女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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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出资行为是否有凭证?婚前买房应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女方对你补偿(享受房屋增值部分),女方贷款也是离婚后女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婚前你的出资行为有凭证,可以尝试主张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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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您需证明您的出资行为,如银行站长记录;
2、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3、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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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房屋归你所有。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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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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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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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