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底下定金购买了不满五不唯一的房子,约定五个月后过户,当时只签订了中介版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交易所有税费由买房承担,未签订网签合同,现在不确定个税20%何时执行,与卖家协商对于多出的税费如何分担未果,想以重大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约,遭到卖家拒绝。卖家说到了合同约定签订网签合同的日期,即算我违约,要把房子卖给别人,还要没收我的定金10万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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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情势变更原则提出解除合同,返还定金的。。
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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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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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情况是可以根据情势变更原则提出解除合同,返还定金的。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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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说的有依据,建议仍按原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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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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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所定的条件,你要接受。因为你同意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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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签合同,然后不同意承担多余的税费,那么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自然就能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到时最好有录音或书面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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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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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根据您的情况可以情势变更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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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协商不成,起诉退还定金。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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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