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在商场一品牌内衣店上班,做了5个半月,刚进去的前两个月是正式员工,后来因为社保的问题,(公司要求每个正式员工要买社保,我是个人在户口地买了,不想重复,要求不买)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当时年尾人员很欠缺,业务就口头协议和我说叫我安心在这里做,除了不会给我买社保外,其它的工资待遇和正式员工一样不变,就这样我又做了三个多月临时工,后面这两个月(刚好是元旦和春节)发工资的时候少了几百元/月,问财务说我是临时工不享有国家假日的3倍工资和正式员工的其它补助!多次索要无果、、、我想请问下能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吗?作为临时工的我有权享有三倍工资的权益吗?(急、急、急)真诚的感谢!!!

经济相关
2013-03-05 14:3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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