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6号被公司突然电话通知开除,12年7月份到的公司转正是3个月 10月份后转正,工作一共6个月多吧,期间转正时公司答应给我买社保,但是到离职都没有把社保买上,导致我社保中断。
我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薪水7000元并且补上3个月社保。公司给我两个选择:3500元 每月400元的社保补偿金;或者是7000元没有社保补偿。
公司的理由是我不能胜任我的工作,不能和团队保持良好的沟通,中间老板是找我谈过工作问题,然后公司人事就以这个为由说是和我多次协商过的按理不应该给我补偿款,公司答应给我已经很够意思了。
请问我到底应该要求公司支付我多少补偿金呢?公司的理由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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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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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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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主张补缴社保比并且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公司说我10月份转正,正式工作时间只有3个多月,所以最多补偿办个月工资,请问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么?而且公司是突然电话吧我辞退的,N+1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额外一个月薪水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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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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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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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如果无故开除,应当赔偿你工作一年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买,如果双方同意,以现金的方式补偿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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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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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