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应聘的一家国企管理岗,原来说好一年转正,现在干了10个月,单位要把我换岗位,说变成两年劳务派遣,我辞职了,今天去领我2月份的工资,单位人事说2月份工资已经发了(2月7日发的是1月份的工资),还叫我补700多的保险,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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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陈述不是很清楚,首先,你的劳动关系是跟谁建立,跟谁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如果你确实没有领取相应工资,可以向单位主张,至于补700元保险,是什么保险,他们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根据事实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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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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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保障局反映情况。他们会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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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明显违法,如果从用工第一天没有签劳动合同违法,如果没有为你购买保险违法,如果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违法,这些你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上班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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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