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要求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将工资80%作为基本。20%作为考核,这样的违法吗?如果劳动者被迫签了这样的合同,是否意味着必须按照企业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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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就不违法。劳动合同是否签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协商签订,属自愿的民事行为,你认为不合适可以拒绝签订补充合同。“被迫”不好轻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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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不可以用补偿协议变更合同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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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克扣工资和工作内容,否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有关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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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违法,只要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变更后就应按新的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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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