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是2010阴历十二月十二结婚,婚前过礼大概七万(礼钱由我爸妈出的),她带过来的嫁妆大概值三万,结婚后我们分到了国家土地征收的三万一个人的征收费,加上征收了房子四十万(此房是我爸妈所建,是按房屋建筑面积所征收)。在2012年阴历八月二十七有了一个儿子。此后我老婆在孩子三个月大 她就出去工作了,孩子就是我爸妈带着,她基本上每天是早上八点出去 ,晚上八九点升至更晚才回,一个月连个假都没的,孩子从来都没管过,就连生病买药都是我出去买的,她是在药店上班,家里她从来不管。
两年来我们争吵不断,她和我父母关系也很不好。2013年正月初五她和我家人又吵了一架,她就直接跑出去了,一直不知踪影。
现在我想和她离婚,我想如果通过法院判决我们的财产可能会如何分配。
(我们家现在还要买房,房子是属于征收的安置房,八百一个平方,我们买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每个人头是可以买60个平方,房子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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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款的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是户籍情况而定,夫妻之前的房子所得到的征拆款是父母的共同财产,不在你们的分配之列!
追问:律师您好,对于您的回答我还想问几点:1、什么叫户籍情况而定,大概是怎么定的 2、如果我在我们没离婚之前买了房的话,在离婚她是不是可以分得那个60个平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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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你的要求进行的,关键要收取证据,请来电话详谈,帮你尽可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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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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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走特别程序宣告失踪,然后才能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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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款的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是户籍情况而定,夫妻之前的房子所得到的征拆款是父母的共同财产,不在你们的分配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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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