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租了个柜台买保健器材保健品,并和超市签订了超市柜台租赁合同,现收到法院传票,将超市作为第二被告,超市随后找到了我, 案由:,期间有人在我这里购买某产品以后,并开了收据,后将这个品牌的保健品起诉到法院,诉这个品牌的产品外包装侵犯了他们的作品著作权,并赔偿他们损失6万元。
现有几个问题咨询:1,我和超市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这个产品一共进了5盒,销售情况都在本子上记的流水账,流水账能不能做为证据出示。
3,这个产品进了5盒只销售了3盒,能不能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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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超市承担侵权责任,流水账可以作为证据,按照以往的案例免除不了你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数额可以争取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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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构成侵权,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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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权,你可起诉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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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供应商索赔。如有疑问,可进一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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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法院追加供货商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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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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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构成侵权的 你可起诉要求赔偿你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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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如果超市明知,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销售侵权产品者为主要责任承担人。2、主要根据收据或发票证明销售侵权产品的事实。3、对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非法获利”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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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免除责任,需要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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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