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本科毕业生,与某公司鉴定一份协议书,其中规定如下:
乙方从报到之日起,经甲方培训,应至少为甲方服务工作5年(包括见习期在内),服务期满后来去自由。服务期未满,而因个人原因由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或单方面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招聘乙方时的直接成本+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时的成本)×(5-乙方已服务年限);赔偿金标准为:当年公布的XX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乙方已服务年限)。
如果我想辞职,是否需要支付如此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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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考虑你的工作年限以及辞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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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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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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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