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乡镇女教师,我校规定,男教师值宿,女教师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值日,每天两名教师值日、值宿,一个月一般要轮到两天,每个寒暑假都要分到四、五天,而且每天时间都在十个小时以上。这么频繁沉重的护校工作都是在我们的工作时间之外的个人时间,学校非但不给一分钱报酬,还制定了迟到、早退、漏岗的处罚规定和在自己值日、值宿期间学校财物损失的赔偿规定,我感觉这些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我想知道,教师在自己正常的教育教学职责之外,和在自己的个人时间里,有没有义务承担值班护校的职责,我要拒绝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到校值班,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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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这个权力
追问:我是男中层领导,365天中六天就轮得带班一次(一年有约60多天在学校吃住),而且是全天候(24小时)的,还有一定责任跟着。是否合理?是否应该给予补助、标准应是多少?双休日、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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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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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