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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2月17日加入目前的公司,3年劳动合同,现因原服务的客户把该职位设置在武汉,而公司广州也没有合适的项目安排给我。 1. 是否可以商解除劳动合同? 2. 赔偿金计算,是否按过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月收入,赔偿2.5个月工资。(我们收入的构成分基本月薪和提成2部分,现在服务了2年多一点,按1年1个月,少于半年的,0.5个月进行赔偿,共2.5个月) 3. 通知期是否按1个月工资赔偿,即月基本工资 谢谢

其它
2013-02-21 23:03:4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您可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及补偿的金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你们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建议参考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2、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建议不要主动辞职,如果单位安排您到武汉工作或其他岗位,您可以此为由要求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好的,谢谢。
  • 你可以变化工作地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你2.5个月工资的赔偿,其他的赔偿就没有了。标准按照你上年度平均工资来支付。
  • 是的,赔偿工资应为解除劳动关系前一年的应发平均工资哟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申请仲裁。
  • 1、可以协商解除。但你本人一定不要签署辞职书之类的法律文件。2、协商解除就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可以是2。5的补偿也可以是其他金额的补偿。3、待通知金是一个月的工资。4、协商不成,不得解除。
    追问:嗯,谢谢。很详细的回答,如果是协商解除,公司应该会出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吧,这个对以后找工作,应该没有很大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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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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