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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16年员工,开国元老.因为受到不公平待遇(工资降级),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公司对我的经济补偿如何主张比较合理?

劳动纠纷
2013-02-18 13:30: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经济补偿金为您16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按照您最新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追问:王律师
    那么公司对我的不公平待遇,降我工资级别,有没有可能再寻求一些额外的经济补偿吗?因为现在的上司(日本人)有故意给我穿小鞋之嫌,也是新过来的,对我之前对公司的贡献了解甚少.还有,他没有预先告知我的情况下,直接降我工资的.这在公司人事或他的上级那边应该也是可以主张些什么吧?
    解答:您好,您的主张有两种,您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第一种,不同意降低工资,要求按照原工资待遇继续履行。第二种,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求16个月工资的补偿。关于您说的不公平待遇,法律上确实没有更多的补偿,但您如果觉得不能接受,那么完全可以选择第一种,就是主张公司的降薪决定无效,要求公司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过,对于这个主张,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得到支持。
  • 您好,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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