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2月6号提的车,当时是4S店搞活动,说有员工内部促销价卖车,我也没想那么多,以为是新车就订了,销售也没和我说是不是库存车,提车那天才看到是2011年6月生产的,当时我要求换车,销售说换车要几个月后,马上就过年了,我也急着提车,加上销售在旁边保证说这车和新车没什么问题,答应多给一次保养,于是我是提了。现在开了三百多公里,还没看出有什么问题,但心里还是挺担心的,心里也不舒服,这是我买的第一辆车。请问他们这们销售库存车算是欺诈么?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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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方没有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则不构成欺诈。
追问:您好,当时搞活动的时候,对方经理没有提及是不是库存车或新车,合同上也没有列明是否新车,这算是欺诈吗?如果是,我能退车或者说要求4S店赔偿吗?需要从哪些途径去争取自己的权义呢?
解答:如果对方故意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则涉嫌欺诈,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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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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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