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女士): 你好,我想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本人2012年12月22日卖了一套房子,约定在2月2日以前完成过户并交清余款,买方自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了20万元定金。直到2月3日,买方也未交清余款与本人办理过户手续。本人在2月3日向买方用快递形式递交了催告通知,由于合同中没用约定超过最后期限多久可以解除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催告通知发出以后(即2月3日后)多久,我可以向买方发出解约通知。是否需要在发出解约通知的同时,到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另,如果我现在将房产进行抵押,一旦催告期内买方履约,因解除抵押需要几天时间,会否造成我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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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对方未交情余款已经构成违约,在催告通知中可以给他定个时间,超过这个时间你有权解除合同因为对方已经根本违约,可来电咨询或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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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催告期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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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的时间可以当事人之间约定,解除抵押需要抵押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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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律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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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催告通知里的催告期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了。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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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发出解约通知的后,到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可能违约,我长期代理这样的案件,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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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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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催告经合理期限内对方仍不履行相应义务,可到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的对方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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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催告期的话 你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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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