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
甲方:出借方 签字
乙方:租赁方 空白
经甲乙双方协商,每年、每亩300元,该户现有土地1.617亩,计款480元。从2012年1月1日付清当年补偿款,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占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所有附属物、青苗费归乙方所有,每年1月1日付款,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以上为合同全部内容。
咨询问题,因为合同内未写租借土地时限,请问现在甲方拒绝出借土地的话,违不违反合同内容和法律规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