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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老房子破了,所以拆旧建新,建了一个两层大约100平方米的楼房,现在想在门口原来老厨房的位置建一个新厨房,遭到当地政府拒绝,并说我们是违法用地建房,说根据福建土地管理办法,一户一宅,只能批准120平方米建房,我们主楼就有100平方米了,一直不让我们建,也没有明确的回复我们,到底是什么样的结论,问他们就说我们是超建了,厨房肯定是不能做了,真的很无理的,说是影响我们这边新区规划,民以食为天,连厨房都没有,何谈新区规划?足足拖了一个多月,眼看过年了我们只能搭草棚了,我们普通老百姓真的是有苦难言,无处申冤呐!现在厨房就见了一半 放在那边不成样子啊,添一块砖头,执法队的人就给你推掉一排,我们老百姓一辈子赚点钱不容易啊,这样子真的是太不讲理了。我想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期待您的回复,也谢谢您的理解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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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11:59: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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