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青冈县菜市场附近有一处商品房(经营蔬菜种子),购于1998年,面积33平方米,房价为六万五千元,现在政府要扩建农贸市场,所要扩建的部分正好是我们门市房外的一部分,不仅要挡住我们的商品房的阳光,更主要的是我们门前本来有十几米的空地,每天有小商贩的摊床,有往来的农民和运货的车经过,如今要扩建的话我们的门前只剩下七米左右的通道,原来买房时门前的小市场以后将只相当于一个小胡同,不单影响了我们以后的生意,也势必给我们的商品房造成了贬值.我想咨询一下在无法阻止政府扩建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申请赔偿,能申请多少赔偿.望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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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个人认为,你说的情况不可以申请赔偿.其理由是政府扩建市场,所占地属于国家所有,虽然对你的商品房价值和生意有一定影响,但法律规定不在赔偿范围.你可于有关部门协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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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