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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未买社保,我以此为由用邮政特快向公司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此通知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XXXX公司: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于贵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贵公司任普工一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贵公司一直未依法为本人购买一切社会保险,且加班时间严重超长,由于贵公司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相关规定,为此本人按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以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向贵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同时要求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公司结清未发放的工资,补缴自签订合同日起至今所有未缴社会保险,以及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法赔偿经济损失! 特此通知 姓名:XXX XXX年XXX月XXX日 此通知以由快递发送公司人事部,如不签收,退回于我,怎么办?是不是退回没签收就无效?正准备申请仲裁,证据有合同,工资条,厂牌,胜算有多大?内心在纠结中,打电话给人事讲了情况,他们告诉我就算没买社保辞工都要一个月后才能离开,这是真的吗?跪求专家点评!谢谢!

劳动纠纷
2013-02-02 07:48: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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