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是从事餐饮行业的,在上班的时候手不小心被刀划伤了,缝了6针,现在是工伤在家休息,可是伤口还没长好单位就催我上班,还说什么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1450给我计算,医疗费用让我自己承担医保不能报销的一部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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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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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你现在依然处于养伤期间,无法参与工作,公司不能要求你回到工作岗位。医疗费用应该是工伤保险承担,自己则不需要承担该费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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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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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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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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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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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