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前男方交了8万订金买房(有原始收据和取款凭条),婚后两个月之后女方在自己的个人存款户上取出8万钱续交了房款(女方有取款凭条在,但没有作婚前存款公证,男方现在说婚后交的他也要占一半),并签了临时合同,合同上签的女方一人名字,机打正式发票也写的女方一人名字,后要用男方住房公积金按揭此房,女方去签按揭网签合同时,售房方要求女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合同文本上写的夫妻各占一半,现在夫妻要离婚,分割此房,男方不承认这个网签合同,说他没有亲自签这合同,要求婚前涨的价是他一个人的,婚后涨的才两个人平半,女方说他一订金,没有形成真正的商品买卖凭什么涨,应该是夫妻共同购买,该夫妻平分。 请律师告诉我此房该怎么分?依据法律哪一条,可以给我说详细些吗?我们离婚其它没有什么纠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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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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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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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