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在辽宁xx集团工地工作的农民工,xx集团把工程包给了天津xxx,天津xx又把手里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了上海xx司,我们的工头就是上海xx公司的,但是工程完了,我们的工头人就不见了,上海xx公司又不理睬我们,我们来到了天津xxx,天津xxx我们不是他们的员工,眼看快过年的,我们要怎样才能拿到我们的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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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协商不成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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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建筑工程律师非常同情建筑领域的农民工,你们提的问题比较复杂,说的不是特别清楚,比如天津公司是总包单位,上海公司是分包商吗?分包商往往把劳务再分包给工头。所以你们第一要证明你那个工地的工人,第二要找出你们的包工头,如果是上海公司应该不难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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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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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连开发商,承建商,工头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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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帮助整理证据据实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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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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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