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但是都好几个月了,对方就是不确认,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这个我要怎么办仲裁能快点解决。 还有就是有没有约束仲裁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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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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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您电话联系律师详细咨询下,现在不了解你的事实,无法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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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束仲裁机构的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期限为受理日起45天,复杂可以延长15天。共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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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