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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一名46年出生的技术工人,他在72年进入我市下属劳动服务公司任电镀工,后于98年离开该公司自己创业,因该公司破产后由其上级单位手工业合作社负责清算处理该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但不想在其单位交接工作中将我父亲及部分职工的个人档案丢失,致使我父亲的劳动关系不明及社保无法明确,期间我父亲及其亲属多次找上级领导解决此事,但至今有10年仍未得到处理。因为,除了我父亲的单位同事能证明此事外和一本工作证和荣誉证书外,没有任何更为有力的证据,请问我父亲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该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补偿其劳动社保? 急切寻求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10-10-15 11:44: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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