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向贺兰县下面的一个村民购得农房100平方,同时对方将3.3亩土地流转给我到2027年,当时双方都签订了购房协议与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经村委会同意并盖章的。签立以上两宗协议当时我如数将购房款和流转费一次性付给对方的。今年,我所购得房子与所流转的土地要征用,对方竟无理要求我将拿钱购得房子与流转来的土地素回,我是固原人,我与妻子一直在打工过日子并且要抚养两个幼女和赡养年迈的老母亲。就因为是外来户,近期我全家一直遭受着对方的辱骂、威胁。老母亲都吓的不敢出门。我很焦急,全家人都担心房子、土地拿回,这些年省吃兼用,靠我两口子打工积累的钱所买的房子和所流转的土地。我不是本村人,我很无奈,希望法律能将我家的烦恼解决掉,也让母亲早日露出笑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