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律师帮我看下,给我些您的宝贵意见,万分感谢! 我家原是宝山区农村宅基地,父母一起建造的私房,5个户口(我们一家三口和爷爷奶奶)2000年我妈过世,01年我爸对私房进行维修翻新,02年后母进门,06年开始动迁(户口与爷爷奶奶分开)我和爸爸还有后母一个户口本。现在动迁分得4套商品房(总面积是345平)还有25万现金。安置人口是我们3人。08年父亲给我写了张证明,内容是我生母的遗产,他放弃,让我一个人继承。因为我和后母关系不合,父亲也偏袒后母,让我万分伤心,我现在已经30岁,我想去法院和父亲后母分家产。 请问律师,1:我自己大概可以拿到多少平的房子和多少现金?2:我有父亲亲笔写的字据,我生母的份,我可以一人继承吗?如果可以,那加上我妈的我总共可以拿到多少房和钱?
-
1、依据拆迁协议确定份额。2、可以你一人继承。。
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如果你妈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你可以一人继承,还得看当初动迁你的份额
追问:安置人口不都是平等分的吗?动迁协议上没写谁谁谁分得多少多少啊!只写了多少平方的私房得了多少安置房而已。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需结合您母亲在动迁中的份额;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
你可以主张你母亲的权利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当面咨询。
-
1、依据拆迁协议确定份额。2、可以你一人继承。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折产。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可以一人继承。具体分多少,要看了相关材料才能判断。如需帮助,可来电洽谈。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