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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62岁,有20多年2型糖尿病史,因近来一直吃不下东西,或吃了呕吐并失去味觉于12年9月底在某医院住院,一周时间略有好转,但在国庆期间,被护士打针打到坐骨神经上,加上主治医师休假责任不到位,出现左腿大面积血肿,曾经一度人体血液7格血失血至3格血,险些丧命,最终导致左腿膝盖以下无知觉不能动,检查确认是坐骨神经源性损伤,医院为了推卸责任,非说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家父来医院是走着自己进医院的,除了有一点肾衰、残胃炎和失去味觉并无其他病,此时半月时间治病费用2W不到, 随后的日子里,医院每天都在进行腿部血肿的治疗,对糖尿病的治疗基本停止,因为此时家父的病情还是吃不下东西,吃了就吐,每天用药除了治胃的,胰岛素等其他的就基本都是治疗脚血肿和养神经的。 接下来一个月里,费用又花了近4W,因为住院太久,糖尿病没有好转,腿血肿是消了,但腿还是不能动,此时医院就开始想让病人出院了,直到后来医院不给开药,即使是打针都要自己签字买药才给你打针。无奈病拖不起只得出院。出院时想医院给点补偿,医院还很嚣张不承认他们有问题,主治医师还昧着良心说人怎么来的怎么走,说是座轮椅来的,腿残了是糖尿病并发症导致。 因为医院太不是东西了,此时请了个律师,交了1W鉴定费给律师,本来想打官司,做鉴定是在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但因为是神经损伤,要等6个月后才能鉴定,无奈官司先搁置。 家父11月份出的院,因为在医院折腾太久,且病情毫无好转,又因失血险些丧命,加上腿又残废了,对人身心的损害是非常之大的,可以说是雪上加霜。后来家父在我们小市的中医院继续住院,但因为条件也不是很好,对病情的治疗并没有什么效果,住了20多天院后,也是被要求出院。 再后来的日子,家父的情况就变得很糟了,病情恶化,终于12月27病逝。 家父的情况,假如不出现同济的那档子事,可能不会去得那么快,何况都20多年了,病都没什么大碍,这一下子,从开始住院到病逝,刚刚3个月的时间。 我想请问各位大律师们,这个官司假如要打有胜算吗?能告他医疗过失吗?能告他延误病情吗?求各位大律师们支招啊。人已去,但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啊,家父才63,住院前人的精神都还不错,3个月的时间现在人说没就没了。求各位大师帮帮忙吧,不能让这么不负责任的医院,这么缺德的医生继续害人啊。 另外,人不在了,这1W的鉴定费还需要出吗?谢谢

医疗纠纷
2013-01-16 20:58: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因注射位置不当导致坐骨神经源性损伤,如果因果关系能通过鉴定确立,院方应当对此后果极其糖尿病加重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请尽快复印并封存各类病历资料,以确保对案情的全面分析评价,速与我联系。
  • 建议把所有病历复印一份,一日清单,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扫描到我信箱里,帮您看一下,如果没有,建议立即复制并加盖医院印章,对有关所有病历医疗实物进行封存,做证据保全,受伤一年内起诉之后作相关鉴定。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这样的官司胜诉应该是可以的,神经损伤是明确的,当时的鉴定时机不是很成熟,主要是要看恢复情况。现在做鉴定也还是可以的,但鉴定的内容,要求要以有所变化。建议和医疗专业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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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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