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在城市郊区,一房产公司私底下帮销售,说可以更名,有证,现在房子所在小区做到一半,现在还没见到房产证,只见到拆迁房票,如果要买要付全款,付了全款就可以拿到房票,房票上是卖房人的名字,一年以后凭房票去领房子,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有什么风险?怎么做才能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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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票不是房屋产权的有效凭证,建议您不要购买。农村拆迁安置房其性质和用途和城市的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你真要购买,建议你到建委或房产局咨询相关的政策,看是否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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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买卖,要看土地证是属于出让还是划拨,还有注意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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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买了一个小产权的安置房(集体土地性质),不可以过户,我跟卖主之间签订了相关合同,规定以后如果再拆迁,拆迁补贴归我所有,请问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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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