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月18号到他们的养生堂工作的,一共是工作了50天左右.可现在一分钱要不到不说.他店里的日常开销我都垫了好几百块了. 我是2个月前看到他们招聘的海报,上面写的是包吃住,包培训.保底3000元!因为他是和房东一起做的.当时我听他们说房东占了两成股,可现在,他又找了一个合作,等于说他们现在和房东已经谈清,没房东的什么事了.以前他都说什么.你在这边蛮做,工资少不了你的.现在新来的老板不让我在那工作了.他现在一会说房东欠他的钱什么的.一会说法人代表是房东可据我所知,他们根本没在工商注册.也就不存在什么法人代表.反正就是一直不愿意付我工资和店里开销我花的那些钱.因为我来的时候也没跟他签合同,就是当时他给我办了个入职.我们只是口头的协议.电话是我给他打的.是他让我来工作的.我现在就想问.我该怎么办?我是跟他本人存在雇佣关系呢?还是跟他的店存在雇佣关系呢?我现在找不到他.都是他新找来的那个合作者在店里.打电话我不接.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申请法律仲裁?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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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胜诉。
追问:我现在关键是找不到他,如果不找他.找他新找的合作者讨要工资可以吗?他的合作者也知道我在这工作.还说如果劳动局来的话,他可以替他结算我的工资.然后跟把我招进来的那个人,商量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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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