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年终奖和补发工资方面的一些事。
我于2012年12月4日,从**管道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区)办理完成离职手续。我的工资与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发放至2012年11月。2012年12月25日左右,我所在的部门**公司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发放2012年终奖以及2011年部分年终奖,部门没有给我一分钱。我打电话咨询部门人事部门,得到回复不给离职人员发放。2012年12月月底补发2012年下半年工资,同样没计算我的。
**公司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每年压着上一年的一部分奖金未发放,到第二年年底发下一年的时候再发。
想咨询下我是否可以争取以下四部分:
1、2011年未发放的部分奖金,部门已于2012年12月25日发放
2、2012年年终奖,按我的考勤发放 11个月 ,部门已于2012年12月25日发放
3、2012年年终奖未发放部分,按部门以前经验,会在2013年12月发放
4、补发工资,国家工资调整后,2012年12月月底部门补发了部分月份工资。
如果可以申请争议仲裁,我该怎么做呢,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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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劳动合同和发放年终奖的依据
追问:2011年7月续签5年合同,人事代签,没见着合同。公司人事处给的回复是奖金由部门自己决定怎么发放,工资与奖金管理办法里没有说离职员工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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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诉主张支付合理劳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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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