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于2012年10月在河南某公司采购了一套以废弃塑料冶炼柴油的设备,厂家要求必须预付所有费用共计二十余万元,但厂家自收取费用之后,先已发错设备为由要求追加重新发货的费用,委派的技术员在设备安装调试一再出现问题的时候又以谎称家中丧弟等各种理由要求离去,无奈之下让其办完事再来,但整套工艺并未正常运行,在此期间要求厂家重新委派技术员给予支持,但厂家一再拒绝,最多只是三言两语解答一下问题了事,几个月过去了,我们自己花了好多时间、人力和财力,整套设备依然不能正常生产,我们是陕西省富平县南社乡的农民,几十年才存的一点钱就这样被人拿走了,请问律师,该厂家是否有一定的欺诈行为,是否违反了某些法律法规,我们能否申诉或追回一定的损失。烦劳给予指点,谢谢您!

刑事案件
2013-01-13 20: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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