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无权继续租赁该店面,无权干涉甲方收回店面;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押金,转让费取消;乙方应在合同解除的10天内,一次性支付叁万元人民币(本合同租金标准的3个月)给甲方,作为乙方交还店面之后造成甲方店面空置其间的租金等损失的赔偿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月租金的两倍(贰万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并且支付未缴纳的各种相关费用给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合同解除后,7天之内交还店面。若逾期交还店面必须支付超期的租金。”
合同约定的 “押金不予退还,叁万元赔偿费,贰万元违约金,未缴纳的费用,甲方其他损失,逾期交还店面必须支付超期的租金,另外,合同约定:“押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请问,6种的费用,哪些是不合理不要支付的,麻烦指教。谢谢。
-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是具体的情况而定
-
要看具体纠纷而定
-
你好,这些约定对乙方不公平。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按合同履行,不合理处,可以适当减少。
-
建议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
您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