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名兼职老师在下课后,回家的路上,因为下雪天气,路上很滑,不小心摔倒,造成右小腿骨折。请问我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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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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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公司与老师签的合同是哪种?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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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无关,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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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看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签订的什么合同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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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劳动关系,那么就可以申报工伤,单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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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视为工伤。具体看双方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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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上不认定为工伤,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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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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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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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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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