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个月半,老板无故说不用上班了,,,而且没有没当面告诉我,只是一条短信息发给主管,而且离职半个月了还有四十五天的工资没结算给我的。。请问律师这样的事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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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权利要求老板将工资发给你。
2.无故辞退,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没签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与老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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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离职时单位应当全额支付你在岗时期的工资,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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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试用期间那么老板是有权辞退你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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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立即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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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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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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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应当自你离职之日起结算工资。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公司辞退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4、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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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双倍经济补偿金,因为是无故辞退的。
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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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可以主张1,5个月双倍工资和一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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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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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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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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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